internal audit

內部控制機制

2022年度大華建設及其內部人員並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之情形及未接獲任何舉報,亦未發現任何相關不法情事。

董事會

最高決策單位,負責核准、審閱及監督公司風險管理政策,以遵循法令,確保風險管理之有效性,推動並落實整體風險管理為目標。

內部稽核單位

  • 直接隸屬董事會,由董事長管理專任內部稽核人員。
  •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由審計委員會同意,董事會核定。
  • 內部稽核主管之考評及薪資報酬事項由董事會核定。
  •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依據大華建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第五項規定,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之運作

  • 稽核單位每年度擬訂次年度稽核計畫,提報董事會通過後據以執行。
  • 針對各個經營環節、流程之內控作業及法令遵循情形進行稽核,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的有效性,經查核做成稽核報告,並定期列席董事會報告。
  • 對於查核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按季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

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

每年辦理一次,涵蓋各項作業辦法之設計及執行,由各作業單位及各子公司自行評估並提出自行評估報告,經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後,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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